本片最大的意义就是三位老同志刷存在感,连姆大叔、莫妮卡姐姐、盖皮尔斯,都已过花甲之年,加起来二百多岁了,向他们致敬!
莫妮卡·贝鲁奇在这部片里面的死法也够惨的。
我不理解,一个疑心同伴会独吞金子进而选择留下来守金的人,居然会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交到这个不信任的同伴手里,好似完全没有考虑过被伙伴放弃的可能性,剧情的每一环我都有很多的不理解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连姆尼森,我喜欢。片中大叔在手上记录关键信息有记忆碎片的影子,另外记忆碎片的男主也在🐶。在大叔的藏身地进门就不停飞鸽子是学吴宇森的吧,哈哈哈
连姆·尼森终于演了一个不同的角色,但依旧离不开打打杀杀,虽然已经70岁高龄,动作却仍然干净利落。三星。
唉,男主好蠢。真的毫无社会经验。其实明明有几个选择。自己本来就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甚至可以说经验为0。一开始我觉得他要么别告诉司机,要么跟司机一起去都可能结果会好一点。
剧情类似《边境杀手》
拉中之拉,浪费两个小时,一星都不想给,怎么给零星
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几乎没法看,老头不但身手不太行了(比前几部有反弹),还阿兹海默了……莫妮卡贝鲁奇也残了。哎……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情节还算紧凑,但是打斗戏确实少了不少,莫妮卡贝鲁奇也已经快六十岁了,连姆大叔七十岁了,廉颇老矣之感扑面而来,但是还是很喜欢他的戏。
对欧美人脸盲,搞这么多人物,我都不认识谁是谁;说是动作片,却整这么多台词,废话多的不得了。电影整体相当一般,要不是喜欢连姆尼森老爷子,三星都不会给。
1.70岁杀手重出江湖!
挺好看的动作电影,memory's a motherfucker
3、几乎都会受伤,完了直接灌酒随意包扎
女神也老了,这剧平平的,男主时强时弱。最后十分钟挺好。
基本上就是三星,老爷子近几年拍的电影有点一言难尽,这部还算好,起码看开头猜不中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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