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梗概:
明朝末年,居住在济南府的国舅洪彦龙,在重阳节千佛山庙会上,看中了济南府有名才子兰中玉之妹兰贵金,要抢回府中成亲,由于历城知县阻挡,兰贵金才得以逃脱。随后,洪彦龙以赏菊吟诗为名,将兰中玉骗进府中,逼其代妹应亲。兰中玉坚决不允,洪彦龙大怒,把兰中玉锁于客厅,威胁他不允亲事不准出府。洪府丫环春梅深恨国舅的丑恶行为,见义勇为,救出兰中玉。师爷发现兰中玉逃走,紧闭院门搜查,春梅带着兰中玉无处躲藏,无奈上了皇姨的绣楼。洪彦龙的妹妹洪美蓉,忽见一秀才闯入锈楼,又羞又急,春梅向她说明情由,美蓉深恨兄长横行不法,又久慕兰中玉的才貌,决定与他私定终身。 洪彦龙连夜赶往兰家抢亲,历城知县闻讯赶到,救了兰金贵并将师爷带回县衙问罪。洪彦龙以势压人,威逼知县袒护。兰中玉之母黄氏上堂告状,知县亲往两家查明了情况,然后秉公而断,判兰中玉无罪,痛打了洪彦龙,伸张了正义,并成全了兰中玉与洪美蓉的亲事。
导演:赵瑞起
编剧:高洁执笔 济南市吕剧团集体创作 于廷臣
主演:张万真 高秀文 董砚萍 赵士荣 杨德君
上映:1979年
地区:中国大陆
颜色:彩色
类型:剧情片 戏曲片
怀念曾江和廖启智,如果只看故事特别还是国语版的话,那真是妥妥的新时代烂港片无疑。但在中后段,你其实可以发现一些老港片一息尚存的刺眼镜头,以及,对社会政治的黑色隐喻,大胆表述。这需要走出故事,从当下回望过去三十年,再一路看到现在。
全片灌输了资本主义的缺陷:有钱能使鬼推磨。
脸皮薄的人,当不了“好”律师。不会忽悠的人,赚不了“大”钱………反正我做不到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 中国香港
想通过加厚主角的背景故事和正能量的法律理念来丰富整个故事 但实际上依然摆拍和形式主义严重 案件的推理和审理像小儿科一样 人物的塑造也极为平面单一化 更别提整个推理过程极为勉强且毫无逻辑 可惜了智叔的最后一句银幕作品
律师是要争取当事人的最大利益,还是尊重当事人意愿。
公义要靠非法手段实现,每个人都为实现公义付出代价,这是法制的悲哀,公义与法制间矛盾这种早已拍滥的题材,依然一直有人拍,而这种对法制的不信任,试问又是因何而成?
一、搅屎棍英国的律师都不戴假髮了,这些外貌是中国人的法律职业人员还戴着可笑的东西。
不及格是因为全部都是老演员,骆应钧都快70岁的人了,还演没退休的检控官吗?新演员没有令人记忆的演出,这样下去香港电影真的是没有任何希望了。
律师良心发现,但是走犯法的路是不是值得推荐,这又是另一个故事。所有的证据都不是百分之一百正确的
10月。实际上,就真的挺无聊的,也挺离谱。
无功无过。司法公正正是目前香港社会所需要的。
失去一切的父亲谁都控不住呀! 对有钱有势的杀人犯敲诈勒索,纯自找领盒饭呀! 普通人泡妞有风险呀,哈哈哈哈! 还好受害者也是富二代! 标准港剧!
挺遗憾的,这个卡司居然不配一个好剧本,节奏实在太烂了,一些人设和剧情转变得太突然,看得有点疑惑,突然就这样那样了。新生代的女演员是真的各方面都不太行,还没出场只有几分钟没台词的廖碧儿强。多一星给廖启智。
非常非常非常中规中矩的电影,没有反转,没有惊喜,没有意外,就是讲完了
相当于TVB律政剧的水准,最后开BUG把罪犯绳之以法,看着很爽,实际上毫无章法。
只能说新一代的港片编剧同新一代的香港演员一样青黄不接、乏善可陈,全剧都靠着老戏骨的支撑。
如果庭审之后,再倒序摊牌的细节,影片的得分会更高一点
最后五分钟bgm好高级
悬念太少,结尾太顺,证人证言都是钱买的,正义公道也只是碰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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