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位于德克萨斯州的一年老人院里。艾维斯(布鲁斯·坎贝尔 Bruce Campbell 饰)约翰(奥西·戴维斯 Ossie Davis 饰)是生活在那里的两位老人,实际上,艾维斯一直认为自己是著名的摇滚巨星猫王,而约翰则坚信自己是美国曾经的著名总统肯尼迪,并没有人来戳穿两个老人可悲的幻想。
一个来自古埃及的可怕魔鬼现身了,每天夜里,他会选中一些可怜人作为目标,吸走他们的灵魂。艾维斯和约翰决定发挥最后的光和热,绝不让魔鬼继续为非作歹。但很快的,两人便发现,魔鬼酝酿着一个更大的阴谋,它企图用人类的灵魂来复活一支古埃及军队,再率领着这支军队征服人界。
No.6 学院派电影人的代表作,节奏工整,优秀的文学作品改编,演员的表演精彩。现在就可以预测今年奥斯卡的最佳摄影就是这部了。本尼的表演不能再好了,其他演员也很好,但他的大特写特别多,树林里那场独角情欲戏,值得反复观看。
我从未见过男主角这样傲慢无礼之人。电影开场10分钟,到了餐馆那场戏,他吼那个琴师我是真的忍无可忍了,实在看不下去,直接关了。
真是够细腻的,前面差点看睡着……风景真好看,情感够克制
沉重而悲伤,菲尔看不到出路的人生,毁灭于执迷。片子能把这样一个“恶人”塑造得让人同情,很厉害。
天呐 有必要在现在这个时代刻画这样一个故事吗?太狠了。而且如此扭曲人性的故事有必要拍来给大众观赏吗?原著小说背景是在印第安人和犹太人的黑色背景下还情有可原,现在时代环境下不知道改一改?
Benedict之前的表演给我感觉一直是过于夸张,这次单从表情身形到躯体都透着男性的压迫感,几场重头solo都很精彩,Dunst虽然突破不大但胜在这样的角色她已经太老练了,又有足够的戏份展示自己,希望可以顺利拿奖。
非常好看。但克制究竟是一种强有力的控制,还是过于舒缓、疲沓,这部影片至少观影过程中真还有点让人难以下定论。不过,只要整部电影的实质意义在结尾处得到充分体现,前面所有的问题就成了优势。这是相当具有典型性的一部。回头去想,影片中所有的潜台词,犹如Phil缓缓浮出水面一样,浮了上来,带出无数涟漪。
great cinematography。前半看Rose的部分多次中断不忍直视,Peter被针对的戏,共情度也几乎拉满。做翻译进工程项目部的时候,因为出门总背着个包,就被嘲笑为小白脸,像个女人。后来在借调到另一个项目,再回来之后,看到晒得比民工还黑,衣服脏兮兮的我,周围人瞬间就失去了嘲弄我的兴趣。感官上的一致性取代了所有理性,只有同化和灭亡二者择一。然后我又加入新一轮嘲笑新人小白脸的行列。相较之下,Peter惊为天人,但细想又觉得是那个时代那种环境的常态,蒙昧中潜藏各种紧张关系,稍有科学常识就可轻松置人于死地而不被察觉。P.S. 1.以前连哈姆雷特都演出夏洛克神色的卷福,这次真是突破自我了,但卷福刻意的美国西部口音实在太出戏。2.弟弟的那句“不是一个人,真好“”太戳了。
是好看的。好像很久以前就被剧透了一点点关于 Phil 的事情,反而起了作用帮助进入故事,觉得节奏正好。但其实是开头的陈述很不克制,特别是提琴声撩拨情绪,导致让人以为有险象环生的心理惊悚,看到终章可能会觉得小题大作。但在Phil 的视角之内,其实是个救赎故事。他试图用肮脏暴虐伪装起的心墙,最后得以平复光洁安宁。
看到最后一刻才知道这是个恐怖悬疑故事而非乡村纯朴同性爱情故事,有毒的小狐狸玩死了忠诚的老狗~邓斯特的表演很赞,马脸也不错,简导的奥斯卡bd应该是锁了。
“请拿走本属于你的东西。” 苍凉而壮阔的蒙大拿山地间,神谕般的真相伴随日升月落,聪慧者从第一眼就领悟到了。因“缺陷”而冷酷暴戾到严丝合缝密不透风,又因“缺陷”而钦定自己的复仇者并袒露脆弱,这个结局算大快人心还是喟叹命运。嗯说是母凭子贵都不为过。
第一次看每句台词都是废话的电影,乏味到无话可说
感觉更适合拍个半小时的微电影。女性导演对masculinity的解构。弟弟的表演才惊人啊
开头和结尾是在点题了,为了母亲的幸福可以做任何事情,让母亲(darling)远离“邪恶”(power of dog)。影片的背景竟然是西部牛仔片,壮丽的风景配合暧昧的同性情愫,让人不禁想到《断臂山》,但是唯美孱弱的少年背后藏着的似乎也是“power of dog”,逆耳的反和弦音乐也暗示了这一点,这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同性电影。影片用中国老话改编一下便是:“小人报仇十年不晚”。个人认为美中不足的地方有几处:Phil对待Peter的态度转变太快,动机不够。Phil不够邪恶,甚至太过有魅力,死的时候让人惋惜。Rose临时起意,送印第安人牛皮,以至Phil对弟弟投诉Rose,使Peter下定决心,简单随意了点。
1. 在挖掘影像更深处的表意。镜头的遥移,景别的深浅,镜头在讲故事。2. 电影成在克制,克制的表演,耐心的叙事,反而制造了压抑之下更深层次的情感爆发。3. 人物关系的暧昧不清创造了叙事的多重可能,例如主角和男孩,父子,情人,杀手,在情欲的涌动之下,一切像远处的山,不知形状,却有乾坤之力。4. 结尾处的圣经点题,犬意味着欲望、邪念、野性、孤独,菲尔教皮特如何控制这个力量,但自己却被这个力量所杀害。5. 虽然主角作为同志,但这部电影并没有建立在当代意义上的同志概念,而把他放到更大的人性光谱上,从而创造了超越同志类型片的片子。6. 结尾处可能的稳定家庭关系是通过除掉不稳定角色达成的,男孩最终成为社会常规的捍卫者。7. 两个故事的互文让主角的死成为命中注定,具有了悲剧感。
极为克制的叙事,看的时候觉得有些平,但是看完又回味无穷。
给理想主义者一个警告吧,stay away from the power of the dog,警惕狗的愚忠,因为其价值观过于单一、简单,容易做出失格的事
毫无疑问是佳作,但故事和剧作都了无新意,视听语言上缺乏创新,思想内核也没有可圈可点之处,按中国话来说就是“观赏性、艺术性和思想性”一头不头,这不会是奥斯卡历来青睐的那一型。相比之下,CODA在艺术上平淡无奇,却是非常能取悦观众的,传递的social message也很积极,说白了就是不掺杂陈腐价值观版本的《绿皮书》,冠军相很明显了。
章节的递进,人物表现越是微妙细腻,氛围宏大至紧绷。观影状态略显压抑,多给一星缺爷。
以为是个西部版《海边的曼彻斯特》,结果是个荒野版《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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