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有“好看”和“好听”,私以为故事跟去年《绿衣》是两个极端
本片过于追求影像风格化而角色刻画和叙事一团糟,前一个半小时看得我昏昏入睡,直到90分钟后生母揭示真相,剧情才算渐入佳境,我才打起精神来。在前一个半小时的剧情中,就是照搬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故事,如果没有90分钟后的反转来挽救影片,本片的豆瓣评分连6.6都到不了,看完全片才明白实质要讲述的是一个家族相残的复仇故事。
电影野蛮中带着知性美,画面视觉带感。
典型老美商业片 感觉更会加深刻板印象 歌虽然好听 但是不太fit 剧情过于生硬 结局过于潦草
梁朝伟怎么可以领便当????为什么你们都会讲英语???没想到最好笑的地方是小姨摸着尚气的脸说,“和你妈妈长得真像。”
北欧版的Hamlet,影像化得很有史诗感。不过莎剧的魅力在于台词啊,没了那份华丽和韵律,就只是平庸。
其实故事很普通,全靠出色的美术增添了不少逼格。黑白色调的长发安雅太有雕塑质感了。
像看有声人皮书 配图铜版画 油画 那种。。对我来说这部片子是视觉和听觉的 并没有用到脑子。。
比起女巫,虽然更加主流,但古典而暴烈的底色依然战胜了更高投资带来的期许压力。与此同时更是期望有更多像新蝙、沙丘抑或本片这样极力雕琢视听的商业精品,不媚俗,更不陡立门槛:毕竟电影本身就是视听的艺术,同时也是依附于商业的载体—-studios和artists的斗争或许是永恒的,但无穷的创造力不就是在不断妥协中诞生的吗。
“复仇”在现世被认为是野蛮行径,但它才是从古至今贯穿于人类命运的永恒存在。复仇时的我们不祈求诸神理解,甚至将自己放逐于荒野,任凭命运狂风般裹挟着我们前行。复仇是祖先留给我们并印刻在血液里唯一永恒不变的,哪怕穿过死萌之地,哪怕遭受诸神与其追随者的唾弃和诅咒....当举起各自的命运之剑冲向黑暗时,狼群的祖先将引以为荣。
Ride with me, daughters of the north wind! Carry me and mine to the shores of my children's forebears. There I'll grow you a forest of birth, fathomless branches to dance your tempest with, raptured by your most righteous breath!可能是我很久以來見過最美的台詞…尤其是Fathomless branches to dance your tempest with 我當時在電影院差點直接哭出來 一看豆瓣評分果然不行 跟之前綠騎士和扎的各種片一樣 只能說不懂的人真的就永遠不懂
北欧跳大神,还行。看完之后就明白为什么媒体评分比较高但是观众觉得so so了。这个电影的文学性还是挺强的。但是多数观众会觉得过于冗长。但是我想主创是憋着口气,毕竟北欧元素长期被英国创作者霸占,他们想正一正名,所以交代的细了一些。和绿骑士类似,A24要重构神话传说,也就意味着重新定义“恐惧”是什么。这个男孩的最大恐惧,一个是母亲是“邪恶”的,另外父亲也不像他想的那么伟光正,然后他变成了他一直恨的杀父仇人那样的人,手刃母亲和半血源兄弟。一开始看的时候,就感觉这个崇尚血统纯种的故事怎么放到今天来讲。实际讲的还可以,地位、财富、女人都是抢来的,就连他戴在脖子上那个信物,也是父亲从别的王子身上抢来的。但是杀戮和牺牲是真实的,男主最后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血脉,而不是报仇,这样的他可以进入瓦尔哈拉吗?
3.5吧,第一章歌剧感很强,整体上感觉本作叫刺客信条英灵殿真人大电影比较合适。剧情不走完主角是不能离开石头的,剧情设定你不会被发现的话穿着红斗篷招摇过市也是没问题的。另外男主Amith这么个彪形大汉的战绩居然主要都是刺杀伤害(果真刺杀流艾沃尔),狂战的时候除了劫掠村庄正战绩,回马枪的时候不拔刀生怕不被活捉,VS母子时都能7+处伤(挥砍居然成了穿刺伤),生怕boss战不能圆了船上立的回家的flag。优点是对于维京人的残忍勇猛和他们的仪式刻画的很丰满,第一章歌剧式演出很有史诗感,景色唯美,男主的块头也没的说,很维京跟他的娘娘腔侄子高下立见。但总的来说还是没能逃过王子复仇后陨落的俗套剧情,有些地方逻辑上也有些说不太通,中规中矩的一部复仇电影吧(喜欢维京文化和肌肉男的可以强推一下)。
这次的哈姆雷特忒接地气了,神神叨叨的固然不难看,满眼的维京风也看得出来不少花钱不少费劲了。母亲最后的否定,竟然给了哈姆雷特一条生路,最后为了血脉回来复仇,悲剧味道比原著淡了很多。我越来越意识到,哈姆雷特处在在四大悲剧之首的地位的必然性
51/100。对命运的探讨很浅,人物形象刻画也很单一。影片节奏也不是很好,动作戏并不出彩,宗教戏份占比太大。看之前期待值挺高的,所以挺失望的。
什么故事搁在北欧讲都摆脱不了又brutal又黑暗的临冬城范儿
拿仪式当情节,拿风格当表达,当作者过于注重“风格签名”的时候,写下的内容就显得次要了——这部片子完全可以当做作者电影的反面教材。摄影机始终处在无动机的运动之中,以90度为单位的运镜限制了场面调度的灵活性,表演从开场妮可·基德曼的动作就显得程式化严重,横向对比科恩版《麦克白》,强烈的舞台化风格是向内挖掘人物内心的,而本片的风格化却没有一个踏实的落脚点,显得空洞虚浮。感觉艾格斯完全是在过精神北欧人的瘾啊,当神秘不是他作品中心的时候,他的风格就不再奏效了。
本片过于追求影像风格化而角色刻画和叙事一团糟,前一个半小时看得我昏昏入睡,直到90分钟后生母揭示真相,剧情才算渐入佳境,我才打起精神来。在前一个半小时的剧情中,就是照搬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故事,如果没有90分钟后的反转来挽救影片,本片的豆瓣评分连6.6都到不了,看完全片才明白实质要讲述的是一个家族相残的复仇故事。
如果是舞台剧还行,电影的话,太冗长,太无趣了
不得不承认,即便我很不喜欢这种故事,更讨厌中世纪血暴脏的背景,却依然被瑰丽的诗化镜语震撼良久,何况这是所有《王子复仇记》翻拍版中,将皇后角色挖掘最深最彻底的一部。尽管,我还是不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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