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make of the 1970 Neil Simon comedy follows the adventures of married couple Henry and Nancy Clark as they are vexed by misfortune while in New York City for a job interview.
天啊!!!怎么过审的!!!中国电影别学好莱坞,别搬韩国了!!!赶紧学学印度吧!!!
30分钟男主角才登场,也是神奇的安排,搞得开始的时候真的不知道电影要讲啥。电影没有刻意的宣扬对立,鼓动变革,但正是这种克制,假设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更让人感到种姓制度的可怕。
电影里用几个月赢来的胜利,现实里用了十年。
小女孩学律师看报纸的镜头真好,所有的努力不都是为了这一个结果吗?
别人95年的错误在21年出来承认了,我们66的错误却还只字不能提。 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替精神病杀人犯辩护和找原因,被吹上了天的王赦,在杰伊比姆面前,就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婴儿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4+ 很揪心也很燃,节奏有点慢。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种姓制度太可怕。
有些电影的社会意义早已大于了影片本身。
什么来头啊,这么牛逼的维权律师 阿三竟然允许有这么牛逼的人存在……
可怕的印度种姓制度和黑暗的警察局,但不得不说,一个大公无私,不求回报的英雄人物,在现实中是真的不存在的。
感觉是现实意义比较重大,作为一部电影和一个故事来看,影片的叙事节奏过于拖沓,充满了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和这样高的评分应该有的影片质量比较不符合。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这句话里承载了太多太多。
好人,坏人和法官都过于符号化,但至少这样的题材人家敢拍
有着印度特色的片长和穿插着特有的歌舞,缺点是其中的正面角色塑造过于的完美,简直不像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考虑到现实原型还在世,这种操作也可接受。片中展现的警察的粗暴做法,犹如黑社会一般的压迫底层群众,这些山区的原住民几乎没有作为人的权利,不能上学,不能投票,没有种姓与之对应的名字,这就是达特利群体的生活现实。国家有法度,警察视之无物;国家禁止歧视,底层自发的歧视。达特利们被诬陷偷窃,为其他人顶罪。国家机器竟然用酷刑折磨嫌疑人,人被活活打死,还被冠上越狱。韩国辩护人是对人zz参与权利的捍卫,印度的则是翻案,捍卫作为人的权利。本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律师还是印共的活跃成员,长期为底层民众免费辩护,后来做到过邦最高法官,片子中删去了这个,另外作为遗孀的她并没有得到一所新的房子,希望她的生活能有所改善吧。
7分左右,过于冗长,其中穿插的歌曲也是很让人出戏,估计印度人民喜欢吧,有些台词不错,但法庭上的张力不够,这种题材主要体现的就是冲突,对抗,心灵上的碰撞,而印度片却很喜欢在案件本身上下功夫着重描写,以至于人物显的很平,这点宋康昊的辩护人就直接秒杀了,该平静的时候平静,该爆发的时候爆发,把观众的情绪在恰当的时机点燃,而不是四平八稳的看一场审判这么简单。这部电影到底是把重心放在悬案的解题,还是放在律师的破案技巧,还是为种姓问题付出的心血,还是刻画底层人民没有尊严的生活,导演什么都想要,所以拉了不少时长,有些戏一场足够,太多就满了,离佳片还有不少差距
人性的公平和法律的公平是世界的希望!影片用力还是有点猛,和辩护人还有很大差距。敢于揭露黑暗的影片,以后也许只是奢望了。
相比韩式类型片还强调对于人物心理变化的生动描摹,印度类型片的底牌就是情感冲击的力道,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便从情节完善度和叙事完整度上本片问题都不少,但题材的选择和情绪的呈现还是保证了影片的可看性和内在价值。低种姓演员的大量出演除了进步意义之外其实际呈现的效果也增添了不少可信和鲜活,虽然法庭戏还有不少硬伤以及更多可以雕琢的空间,但毕竟展现出了低民主国家里法庭决胜的燃度和可能。
断断续续看完,印度真是歌舞的国度,一段黑暗的历史,拍的很励志的感觉
这个拍出来的形势,就像一个印度超人拯救平民一样,这种跟传统的美国意识形态相一致了。
将近三个小时,有些冗长了。电影本身拍的也就那样吧,分数有些虚高,印度底层贱民遭受种姓制度的荼毒之苦。只是敢于把家底里那些糟粕的社会顽疾一股脑的呈现给世人,就这一点勇气来讲,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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