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主人公是18岁的花季少女阿曼达·米查尔卡(AJ)。她是一名唱诗歌歌手,但她的才华远远超过了这座阿拉巴马州小镇上的小教堂。AJ的父亲约翰尼是教堂唱诗班的音乐导演,每个周六晚上父女俩一起上台表演。约翰尼·特里年轻时曾是一名摇滚歌星,20年前有首单曲登上了公告牌的冠军,但也只有这一首歌曲走红,演唱事业昙花一现。之后约翰尼加入了教会,成立了家庭,过上了焕然一新的生活。过去的教训让他对好莱坞山以及流行乐坛花花世界有一股抵制之情,他不希望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然而一天,格蕾丝不告而别,去了洛杉矶。她与约翰尼的前制作人弗兰克·莫斯汀(莫西)签约,发行了首张唱片。莫西在AJ身上看到了巨大的潜力,要将她打造成“下一个凯蒂·派瑞”……
我觉得也就一般吧,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最后从好几层楼上面跳下来,跳到飞驰的车上,实在比较扯。 另一个就是抢劫摩托车未遂,被希腊娘们一脚踹开 哈哈
真的看的我火大
屎一样的烂片,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造谣和把零元购洗成小白兔。
太飒了,一个来自平民的对抗和反杀,除了大使馆部分有点拖沓,一路节奏高歌猛进,跳崖跳楼男主不亚于动作戏明星,不可小觑黑人的耐力
在一个网站“动作片”分类中随便选中了这个,前面看了十来分钟都没看到任何动作元素,更像是爱情文艺片,退出播放后认真看了介绍才知道高潮即将开始。动作片肯定算不上,但是悬疑片还是毫无疑问的,尤其是男主深处穷乡僻壤语言几乎是完全不通的情况下被人追杀,不由得不让你跟主角一起懵逼,为什么他会被追杀?挺不错的
还行,黑人小哥太猛了吧,怎么折腾都不死?!
我一直以为这片是卢瓜拍?坎妹酱油到我玩了会手机她就再没出现过了。。。。
男主一身肥膘和笨拙的动作、奔逃,反倒增加了写实感。不过,大使馆外交官为啥会勾结当地黑帮呢?为了支持右翼上台?
就算你是Agent Beckett,也不能忘记开车睡着了出车祸的事实。
前半段非常精彩,收尾却非常草率,zz恐慌太有代入感,一直在想除了写署名信给国际press还能做什么逃脱追捕。当然槽点还是有的,比如特工般几乎无限的体能,比如绑架背后原来是这么搞笑的理由,比如逻辑上说不大通整条故事线,抓捕行动好几处都特别强行巧合同时又不专业emm但可能这就是现实吧6.8/10
代入感还不错,主角光环不算太离谱,所以会有点历史真实事件的幻觉,但细究起来剧情上有不少bug
悬疑心理拿捏得还算到位,剧情方面高开低走了。Beckett受了枪击又被捅了几刀还能飞檐走壁,这怕是钢铁人现世了。
没有想到还能听到这样的一次七十年代政治惊悚片的遥远回声,开头的神喻,到尾声的“i should die”,错误的人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半世纪后仍然指向宿命,未如往昔隐却入黑暗之地,解救之下却更为悲观。
你追不到我 追不到就是追不到 还再缺了半条手的情况下 然而在雅典街头却没能抢过小姐姐的电瓶车
没有想到还能听到这样的一次七十年代政治惊悚片的遥远回声,开头的神喻,到尾声的“i should die”,错误的人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半世纪后仍然指向宿命,未如往昔隐却入黑暗之地,解救之下却更为悲观。
艾丽西亚竟然只打了个酱油 这是老美又在宣扬正义的美国公民在国外办好事呗 一般
太飒了,一个来自平民的对抗和反杀,除了大使馆部分有点拖沓,一路节奏高歌猛进,跳崖跳楼男主不亚于动作戏明星,不可小觑黑人的耐力
当代“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以身体感知适应陌生环境,穆赫兰道式地进入城市/核心,在贝克特式荒诞中成为英雄。美国大使馆办公室《帝国事业:毁灭》。
整个故事蠢到我扶额,但是风景美女演员美(指那两个捎路的活动人士)值得三颗星
中规中矩缺乏深度。问题是坎妹怎么长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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