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簡陋,視覺氛圍卻做得極致,有好幾場戲都很喜歡;配樂音效太滿則彷彿是Nolan帶起的大片弊端。
无法完成弑父心理成长的男宝自怜自恋自我感动。救命了这玩意看起来好像还有第2集。
当巨大的、红色的“The Batman”大字在漆黑的背景中倏然出现,思绪便不可挽回地被拉回到第一次翻开《元年》的那个平淡无奇的夏天下午。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第一次,我们在银幕上看见了这样一个青涩、偏执、忧伤、阴冷、沉郁、莽撞、毫无生气的蝙蝠侠,但他同时也善良、果断、坚守底线、富有同情心。就像在过去的漫画阅读经验中见识到的那样:一个侦探、一个疯子、一个绝望之人——而马特·里夫斯用一部古典、细腻、缓慢的film noir去完成了这些。我会说《新蝙蝠侠》是最好的超级英雄电影吗?大概还是不会。至少它没有好过《黑暗骑士》。但《新蝙蝠侠》一定是最好、最动人的一部蝙蝠侠电影,它绝对将会是我最爱的一部蝙蝠侠电影,而罗伯特·帕丁森的蝙蝠侠也绝对将会是我最爱的一版蝙蝠侠。
还不如当年的超蝙好看,三个小时闷到底也不知道华纳怎么想的,我还是等年底的阿凡达2吧,国内票房肯定扑街,立此为证!
当你脑海里有超人大战蝙蝠侠的场景时,这版蝙蝠侠两次被人类小喽啰打晕我叫那个大无语。
看完了,如果说前两个小时是对故事的陈述,那么最后一幕绝对是神来之笔,很庆幸这版蝙蝠有很多人on his way,从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从暗夜使者变成黑暗骑士,他手中的火苗给了哥谭新答案,所以出续集i'm really interested,片子里出色的配乐和环境光也很棒!最后请务必让猫女姐姐橄榄我靴靴!!!
险遭网暴的蝙蝠侠。从六十年代到现在,这系列从光谱最坎普的一端一步步移到最暗黑的那头,挺合时代与审美变迁的
不是什么dc粉 就整个影片看下来而言
Things will get worse before it gets better :( (有那么些时候觉得Batman的costume好中二)(Bruce的扮相如同罗伯特帕丁森在大都会里的感觉just进入lockdown没办法剪头…
蝙蝠侠人设好烂呀,全片最大工具人,从头到尾只关心追溯破坏表面安定的源头和死去父亲的名誉,他的所有动作没有一个扣得上主题,所以最后谜语人一通关于腐败社会的运作和谁才是真正的孤儿的质问他一句都反驳不了,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硬说人家有精神病,联想下现实挺可怕的,《拆弹2》的反写啊,到这里剧本强行给反派安插一个真正的反人类动机,再把黑人女市长塑造成开明正派的形象,电影被推向场面上的高潮,价值困境在一片混乱中瞒天过海,要是这样的话,真不用拍三个小时。
·片头的『恐惧·阴影』的镜头语言+星战味的震慑BGM 瞬间奠定了这版蝙蝠的“复仇气息”。
感觉有一整年没在华纳看片了…反腐大片,但喜欢那个在后视镜里看来看去的偶像剧情节,想起了龙纹身的女孩
几乎所有关于忠诚的教育都会导向恶。忠于君、忠于父、忠于夫,最后都会让忠诚者变成君、父、夫之恶的帮凶和牺牲品。超级英雄电影虽然被老马贬为“主题公园电影”,但它们有一点好处,就是在宣扬正义精神时,从来或者极少灌输绝对信任和忠于超英的思想,英雄因为有凌驾于人类的能力,而被质疑、被排挤。无论是民众还是政府,都对比自己更有力量的英雄感到恐惧,想要制衡他。另外,虽然创作者幻想出的无所不能的英雄有绝对正义的精神帮助人类,但他们仍然在以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在思考,反思英雄的意义,没有超能力的人类如何创造正义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新蝙蝠侠》是目前为止看到的超英电影里,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蝙蝠侠在思考自己作为一个遍地罪恶的城市里,意义是什么?正义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实现,那他和哥谭市民该怎么做?
剧情老套,加上反派好像开了挂,一个屌丝有能在全市安上爆破和泄洪的能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雖然有起源部分但是用案件來對照布魯歲的身世的確不錯,而且他還沒能走出陰霾的脆弱和不安,從而產生既容易懷疑又容易相信的徬徨和堅定都拿捏得恰到好處。戈登反而有點憨憨地,精彩在那邊大小聲像隻浣熊(喂—)。阿福被女傭人喊潘尼沃夫先生的時候立刻想到之前角色影集的特工英姿(睡女王也算😂),雖然本片戲份不多但是剛剛好。但事後想起來覺得好笑的是,貝爾蝙在車裡喊蕾秋,羅伯蝙在車裡喊阿福⋯⋯(肥本蝙就是喊瑪莎了吧,不過不在車裡)看到花邊新聞說男主角跟導演在片場打架到底真假啊?這個陣容我想看續集耶!也很期待貝瑞柯根版的joker!還有這版貓女我也喜歡(原本就喜歡柔伊克拉維茲,在big little lies很亮眼),就是她最後把貓放機車箱把我嚇到,貓咪會被機車聲嚇到應激吧!!
虽然很期待蝙蝠侠的电影,但是三小时真的太累人了!本作好像复古探案片,重点突出老爷的侦探侧视角,但是剧情和反派没有立住。超级英雄电影之所以好看,是因为迷人的反派,但这作的谜语人也就那样。高潮部分并不像大电影,反而类似CW台的剧集。不过老爷高举火光那一幕还是有触动到。我想这就是蝙蝠侠「新」的地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后,谜语人滚出哥谭!
只能说一般般,可能我已经厌倦了好莱坞这个游戏套路了……
马特·里夫斯的调度与叙事依旧有着当代“严肃导演”拍IP类型片的臃肿,但这一作的物质性以及导演对人物矛盾性的真诚态度又是难以否认的:侦探电影是讲究物件特写的艺术,要细细观看每一个证物与“证据”——所以,或许看看罗伯特·帕丁森便已足够,他没有什么可隐藏的,几乎有点傻乎乎的感觉,不像诺兰那样强调逻辑与二元,正如“复仇”的话语并也不再为蝙蝠侠专属。
最后“他逆风持炬,在末世洪水中将众人救出”有暗黑圣经故事那味了。
太长太暗,这段时间的好莱坞都不怎么行。1,剧本不行,蝙蝠侠形象好单薄,全靠帕丁森的个人气质和演技撑起来。2,时长至少应该砍掉一个小时。3,哥谭的拍法不对。以前的哥谭都是危险浪漫又迷人的,可以是罪恶都市,但是至少得有美感。本片把哥谭拍成了一个罪恶肮脏的垃圾堆,这应该是《小丑》这种愤世者搞事的拍法。如果蝙蝠侠眼里的哥谭都是个臭水沟,那有什么好拯救的呢?推倒重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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