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血书求Rylance和SRB一起去演部戏【。
幸好没看剧透,悬念、巧合环环相扣,我太喜欢这种短时间内在同一个空间发生的紧张故事了。简直可以说是演员们炫技的舞台,除了黑老大Roy差了点儿意思,每个角色的演出都很精彩,Francis超神。
比较中规中矩,想想带点痞气、暗黑、固执、搞笑的北野武,应该可以拍得放飞一点就更好看了。
少林扫地僧的英式故事。细节经不起推敲,且故事不宜讲得过长,能想象做成舞台剧。Mark Rylance表现力太令人爽了。
气质独特
挺好的,平凡的裁缝(其实是剪裁师)老头才是操纵布局设计一切的幕后黑手,罗伊和他没什么仇,可能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作为第一个客人走进这家店铺,搅乱cutter想要重新开始的生活。/少帮主里奇看着眼熟,是你啊,移动迷宫男主角!
当他们通过表演,带给观众笑声与欢乐的时刻,是对他们执着精神的最佳褒赏,同时,那也是他们最闪光的时刻。
感觉又被豆瓣分数骗了。看这片子,让我不由得想起克里斯托弗诺兰,盗梦空间,致命魔术。都是我十分不喜欢的类型,故弄玄虚。用姜文的话说,就是卖大力丸的,抻练半天,啥东西没有,而且主角的三观都有严重的问题。原以为只有英国人才这么无聊,看了下导演居然是美国人。但喜欢诺兰的倒可以看看。真真不是我的菜。
Cool……失败了怎么办?坐在你的桌前,一切重新开始。
太励志、太四平八稳。北野武老混蛋这么有趣的人,怎么只能有师徒情义这一段啊。人们太爱看英雄微贱之时的事,因为只有他们能挣脱琐碎的生活,活出滚烫的人生,其他人则在日常平庸里消磨到死。英雄是现实生活的反面,是替我们飞翔的分身。
所以,《The Outfit》应该译作《马甲》或《绝不抛头》。
ps.结尾暴击
merry chrismas
“完美是无法实现的,所以才要追求完美。
老马和Johnny flynn再度合体。很适合舞台剧,这种戏对老马来说没什么挑战度。
他做的套装才是timeless
本来是想当做黑帮犯罪类型的饭片来看的。但这个“英国绅士式”絮叨+舞台剧,看着有点点闷。弗朗西斯这个角色塑造的差点意思。选角吧,感觉都差点意思,没演出剧本的张力。整体一般。
记性好的时候,看过的东西会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迅速的过一遍,现在只有一个模糊的,朦胧的印象,有点像消化不良,堆积在那里。我说这些,是因为当我想说什么的时候发现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属于北野武的《芳华》。不知是不愿还是不能,他自己没有亲身走过那段长镜头。
但你说这个故事反转惊艳吗?其实也不至于。只能说剧本挺巧妙的,却还是故弄玄虚的成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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